贵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十七大之后,我先后多次致信两位领袖恳请两位领袖在中国共产党执政期间内切实解决两类问题,一个是彻底解决中国人民的苦难问题,另一个是努力实现“全民福利条件下多党竞选的民主政体”问题。
长期以来,我所关注并在法律、道义方面帮助解决的中国人民的苦难问题有“中石油中石化59万被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问题”、“中国工商银行13.8万被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问题”、“370万复转军人的社会安置问题”、“4000万经租房业主及其后代的维权问题”、“中国建设银行11万被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问题”,此外,还有更多的人民疾苦问题,容我以后再表。
多年来,我充分思考了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最后我得出结论,这些问题在目前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其他“民主党”参政议政的政党模式下,是根本无法得到解决的。
1992年至1994年,我在南京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在担任办公室秘书和《改革与开放》杂志社编辑的同时,我考察了国企改制、科教文改制、医改、金融改制、社管改制等等实际改革事业,当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如果这些改革在十年、二十年后,人民富裕安康,社会公平公正,那么我们的经济体制就是成功的。如果,十年、二十年后,人民苦难、贫富不公、两级分化,那么就可以断定我们的改革是失败的。
1994年,我离开南京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去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刑事审判庭工作。1999年,我离开法院,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2000年,我去云南参加中国博士后“西部论坛”的研讨工作。2001年,留南京师范大学任教,担任副教授、研究生导师。虽然,我是哲学博士、文学博士后,但是我在硕士阶段是社会学专业,1996年被授予法学硕士学位。所以,长期以来我的学术的出发点和归宿,一直都是社会生活和人民疾苦。法律是我帮助人民的武器。
2001年,我做完博士后研究以后,重返社会进行各类调查,发现我们的改革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人民苦难、贫富不公、两级分化严重。从02年起,我开始帮助苦难人群,没想到这种分化情况越来越严重,苦难行业、贫困人群越来越多。
现在,我断定: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失败了。
下面我想就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向两位领袖作一个简短的汇报:
一、全国的维权访民为什么会选择两会和奥运期间进京上访
二、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买断11余万职工工龄是违法行为
三、中国建设银行在“一次性买断工龄”中的罪恶行径
四、中国建设银行11万被“一次性买断工龄”职工们的苦难
五、中国的法律机构根据党和政府的政策禁止建行职工依法起诉
一、全国的维权访民为什么会选择两会和奥运期间进京上访
每天,无数等待我帮助的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军转干部、经租房业主,拿着他们的诉状冤屈地对我说,“
看着他们手里的一份份“人民”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书”,我不禁仰天长叹!
五年来,我常哀叹中国法律根本无法帮助我正在帮助的中国人民。在中国人民和中国法律之间,有一条鸿沟,那就是蔑视人民疾苦的政策。这让我感到无限的痛苦。
这就是我们可爱的祖国吗?这就是先辈们浴血奋战换来的中国吗?
这就是我爷爷、我外公、我家多人为民捐躯、为国捐躯、为党捐躯,换来的中国吗?
年前,一个河南省工商银行的买断工龄姐妹带着孩子来南京看我,她的女儿和我儿子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我请她们在我家楼下的“口外羊”吃火锅。她女儿对我儿子说:“小哥哥,我们家几个星期都没吃肉了。”孩子的妈妈眼里盈着泪、一脸的难堪,然后,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对女儿说:“少吃肉减肥呀,小哥哥的爸爸会帮我们讨个公道的,我们明年就有肉吃了。”
那天我真的一口饭都吃不下。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还有什么脸说是具有“社会主义优越性”?
那么,到底这个社会让谁优越了?我环顾四周,汽车洋房、夜夜笙歌、煮肉蒸馍、鞭炮焰火,而我长期服务的维权群体,缺衣少食、满面愁容、水深火热、怨声载道。
同样是人,生活在同样的天空下,为什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呢?
这样的贫富悬殊、这样的两级分化,一切的愤怒和抗争都是完全有理的!
在帮助穷苦人民的过程中,面对两个阶级的激烈冲突,想到我家族里许多为人民打天下而捐躯的先辈,我只能说:中国共产党,你们变质了!你们早已不是真正的中国共产党了,你们再也不是那个为人民谋幸福的中国共产党了,你们现在完全沦为了特权阶级的代言人了。
“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用这首诗来描述我服务的苦难人民的心情是再准确不过的了。
欧美劳工,在民主体制下,虽仍为弱势群体,但却拥有最多的选票,因此当政者不得不忌惮,在涉及民众利益的决策方面必须与民众商讨,力求达成共识。
最可怜的是我们中国人民,独裁体制下,我们没有选票,没有说话的地方,没有可以争取到权利的独立司法机关。政府、乃至法律机构,都被专制特权利益者抢夺操纵。
21世纪的中国,这样的状态决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中国建设银行于2003年以来实行减员增效的非法改制,一次性非法裁员达11万之众。非法买断职工工龄,非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导致11万建行职工和数十万家属的生活陷入水深火热的境地,人神共愤!
在汇报这个特大虐民事件之前,我想先谈谈08年的两个大事,一是本月召开的两会,一是将于八月举办的“奥运”。
关于两会,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两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的作用到底可能会有多大:
第一个例子,是我的一位老朋友
于是,
共产党还派出便衣特务阻止
看了
第二个例子是我的本家广州政协副主
不料,2天之后(19日),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大谈“春运”期间广州地区疏运工作如何出色,并针对郭锡龄对铁道部的批评,“感到惊讶,难以理解”,最后,王勇平还拿出中共广州市委的主要领导同志的话来给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执政、民主党参政议政”。广州政协副主
我本以为,今年的一号提案是民生问题,不料,今天看到《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已经被确定为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一号提案”,不禁唏嘘不已。这个政协一号提案完全是为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服务的。该提案认为,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应以合理投资为导向,倡导长期投资、抑制短期投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扶持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为政策取向,建立起多层次、多环节、协调征管、体现公平的资本市场税制。
但是广大人民的生活和就业安置问题才应该是永远的“一号提案”。
我很难指望这样的两会会为人民幸福做出什么实际的工作出来。
虽然,两会代表为人民的利益抗争的可能性无法乐观,但是全国各地的维权访民并不知情。数以千万计的维权访民,都渴望能把自己的冤情、委屈递交给两会代表。于是他们一次次地进京,一次次地被遣送回来。但是他们依旧认为他们的情况一定能通过进京上访得到解决。事实上,如果我帮助维权的这些问题中国共产党愿意解决的话,我相信两位领袖一定早已解决了,根本不会让人民走到“上访”这个非法制时代才有的最后的法律救济程序。
现在,之所以他们永不放弃地走在上访之路上,其根本原因有两个,第一、他们的要求是正当的,第二、地方政府和法院不公正处理和审理他们的要求。
于是,他们只能到北京。他们宁愿被北京的警察殴打,他们也要上访。
法制时代了,应该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解决。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不依法受理他们的案件,那么他们一次次进京,并以“两会”和“奥运”相威胁,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
中国人民天性温柔、老实厚道、忍辱负重、热爱和平,只要两位领袖能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苦难,谁愿意辛苦地上访呢? 在温暖的家里,通过电视看“两会”、看“奥运”这多好啊!
胡主席、家宝总理,上访、访民、维权,这些词汇应该从21世纪的政治、社会、法学话语里彻底消失。
让21世纪的中国人民安居乐业,让中国人民所有的苦难都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公正的审理和裁判。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也是中华全国各族人民的神圣的历史职责。
在此,我恳请两位领袖能借“两会”、“奥运”的绝好时机,反思改革失误、主动还权于民,努力推进民主,建设“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政体。
惟有如此,人民才能使用手里的选票决定自己的命运,否则,中国人民永远任人宰割。
“两会”、“奥运”是国家最重视的两个大事情,其实维权访民的生活之事比这两件大事情还要重要“五倍”。所以,广大维权访民想通过这两个大事件,让胡主席和家宝总理重视本该更重视的人民生活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想,如果胡主席和家宝总理解决了这个比“奥运”重要“五倍”的人民生活问题,人民就不会到北京去关注“两会”、“奥运”,最多也就是在家看看电视品头论足一番了。
另外,中国的访民喜欢进京上访,我认为是他们爱戴胡主席和家宝总理的表现。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所在城市和省份的共产党是坏的,而你们是好的。所以他们才会想到要找你们。如果中国人民认为你们也是坏人的话,中国人民才不想到北京去找你们呢。他们就会直接到南京来找我了。所以,我认为胡主席和家宝总理应该高兴。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反贪官不反皇帝,中国人这样做的道理就是认为皇帝是好的,皇帝会主持公道的。现在,胡主席和家宝总理就是好皇帝,应该为人民解决实际困难。只有把人民的问题解决好了,人民才不会沦落为维权访民。
在民主制度的国家里,“两会”只是个政治娱乐节目,而“奥运”是体育娱乐节目,谁会拿这两个娱乐节目说事呢?
然而,全世界只有中国才出现一方面是人民要在“两会”、“奥运”期间进京维权,另一方面是警察对人民的上访围追堵截。
禹治水用“疏”,鲧治水用“堵”,其治水结果连我儿子都知道!
二、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买断11余万职工工龄是违法行为
中国建设银行于2003年以来实行减员增效的改制,一次性非法裁员达11万职工。
几年来,大量建行职工流落街头、生活艰难;无处伸冤,告状无门。这样残酷的虐民事件,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
他们向各级政府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得到的答复是不受理!
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得到的答复是,根据上级精神,法院不得受理有关企业改制的案件。
他们回过头来再回建行苦苦哀求,泪水洒落在建行的门前还没有干,建行就喊来公安警察,把这些手无寸铁、饥肠饿肚的兄弟姐妹,抓关打骂,惨不忍睹!
现在,11万被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一部分还在坚持维权,一部分早已含冤入土了。
四川茂县的王国林跳楼自杀了;
河北保定的张兰香也跳楼自杀了;
陕西西安的李强上吊自杀了;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民族兄弟门肾革也上吊自杀了;
湖南株洲的军嫂陈平就在株洲市分行金融大厦七楼上吊,再摔到楼下,死得好惨!
…………
没自杀的职工,年龄大了,身体也累垮了,找活干更难了,领到的那点补偿费也早花光了。现在所有的“断友”都已经负债累累。
患病、负债、离婚、绝望、疯癫、自杀……更悲惨的命运正在向他们逼近。
一些职工常年拖着生病、饥饿的身体,四处上访,被打、被关,但是,他们继续走在艰难无望的维权道路上。
中国建设银行非法买断职工工龄,非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完全是违法行为。
1、1999年劳社部颁发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提前办理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2003年建行就是以“买断工龄”的形式终止了11万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把11万职工推向社会。
2、《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3、国家人事部早在
4、建行买断职工工龄各种方案程序违法。建行出台所谓的“有偿解除”、“协议补偿”、“自谋职业”的暂行办法,其实质是对11万职工强行“买断工龄”,不通过职代会讨论和表决通过“买断”方案,把本应属于平等民事主体双方的劳动关系视为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将劳动者视为下属、被管理者、被支配者而剥夺法律所赋予劳动者的民事权利。极大地侵害了劳动者作为民事主体的权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方能实施。
5、国务院《关于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职工安置的条款,仅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的安置,是严格控制适用的规定,其他非破产企业改制不能适用。因为一次性买断工龄或一次性支付安置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剥夺了职工因工龄产生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利益,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是不合法的。
上述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说明,建行大量买断职工工龄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